交通意外索償

撞車後頸痛及背痛

司機委託律師代表提出索償

交通意外索償注意事項

由 ADMIN 提供

分類: 交通意外|案例

一名全職自僱的士司機,專門往返機場及酒店接載乘客。事發時,駕駛的士沿二線行駛,第二被告人駕駛輕型貨車沿相同方向三線行駛。原告人駛到十字路口時,因紅燈停車。當交通燈號轉為綠燈,他開車時,被對方駕駛輕型貨車從右方撞向原告人的的士右邊車身近車頭位置,令的士右車頭泵把鬆脫掉下,當時感到頸痛及背痛。

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原告人在《經編正的損害賠償陳述書》列出的申索為港幣 $220,000。

評估賠償項目計算賠償金額

分析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協助

常見問題        不論過失傷亡援助

的士乘客索償案例分享

小明在的士被私家車撞翻受傷,右腳骨折,治療費用龐大。他保存了醫療報告及收據,直接向保險公司索償,最終獲得十多萬元賠償。

啟示:雖然小明獲得賠償,但他發現過程中若有律師協助,或能爭取更多金額及保障。

何氏律師事務所是香港本地獨立律師樓提供廣泛的專業法律服務。從刑事訴訟到人身傷害索償、以至一般商業合同起草,為市民提供專業、具效益的解決方案。在各類索償案件處理經驗方面,盡力為廣大市民提供專業資訊及意見,隨時透過電話、或以WhatsApp查詢。

豐富經驗並以專業知識為市民解答因意外受傷而「索償」或「和解」有關的權利和責任。完成案件評估後,才決定執行合理的處理方法。

何氏律師事務所 經驗律師處理交通意外傷亡索償訴訟,和解談判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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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傷勢與 PSLA痛苦賠償

很多交通意外乘客會出現 頸痛(俗稱鞭甩傷) 或 腰痛。香港法庭會根據 PSLA(Pain,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賠償 來評估金額,金額會因傷勢嚴重程度及康復時間而異。

小貼士:輕微頸痛可能獲數萬元賠償,而嚴重骨折或長期影響生活的傷害則可達數十萬元甚至更高。

#常見問題      #車手獎

原告人被送到醫院急症室接受檢查及治療。醫生發現他的頸部及下背部位置有疼痛,需要留院接受治療。留院期間,他需要佩戴頸圈及接受物理治療。由於頸部及下背部的痛楚持續,原告人到私家醫生醫務所求診。醫生診斷他扭傷頸部及背部,頸部及背部的活動能力因疼痛而受限。期間,原告人多次到同一醫生醫務所接受治療,並轉介他到物理治療中心接受物理治療。

病假完結後,原告人恢復駕駛的士工作。由於頸部及背部仍然經常疼痛,無法自如轉動頸部駕駛,容易疲倦,下肢亦會間中感到麻痺,每次連續工作3至4 小時後便須停下車輛稍作休息大約半小時,伸展頸部及身體,或自己稍作按摩頸部及背部。這個情況維持了最少24個月。基於上述原因,意外後復工的收入減少了,每星期必定休息一天,平均每月工作26 天。

原告人在損害賠償評估聆訊作供,採納其書面證人陳述書作為主問證據,並接受被告人的盤問。兩位被告人存檔的證人陳述書,內容只關於意外發生經過,不涉及損害賠償評估,雙方在損害賠償評估聆訊選擇不作供。法官在損害賠償評估中,並沒有考慮兩位被告人證人陳述書的內容。

撞車索償注意事項

  • 索償期限:香港一般為三年內必須提出。
  • 證據完整性:收據與醫療文件必須保存清楚。
  • 理賠範圍:包括醫療費、交通費、收入損失、精神損害。
  • 法律建議:若金額龐大或情況複雜,聘請律師會更有保障。

民事索償程序

文件影印失誤無法顯示

被告人曾經就私家醫生醫務所發出的單據作出質疑,因為《損害賠償評估文件冊》內單據副本日期是「10/8/20」,看似為2020年發出。最後,原告人代表律師呈遞該單據的正本,其日期應是「10/8/2017」,只是影印失誤無法顯示「17」的數字。其實,被告人在《回答書》已經提出這一點,若原告人代表律師認真檢查所披露的文件副本,不會在《損害賠償評估文件冊》重覆該影印失誤。考慮過原告人傷勢、醫療報告,和提出的有關單據,法官認為醫療費用、交通費用和維修費都合理,如數批準。

頸部和背部受傷、椎間盤突出

PSLA痛苦賠償

就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原告人在《經編正的損害賠償陳述書》列出的申索為港幣 $220,000。原告人援引以下有關案例:

  • 在DCPI xxx7/20xx一案,原告人因交通意外導致頸部受壓而導致疼痛,其專家醫生指出,原告人的右頸部殘留有壓痛,但活動範圍廣泛,沒有神經功能缺損,上肢肌肉沒有流失。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評定為港幣 $150,000
  • 在另一未經彙報案,原告人同樣遇上交通意外,導致頸部和背部受傷,C3/4突出 (disc bulging),L4/5,L5/S1和S1/2椎間盤突出 (disc protrusion)。原告人需接受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和精神科治療。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評定為港幣 $250,000
  • 在DCPI xxx6/20xx一案,原告人因交通意外導致頸部軟組織外傷,她自己亦有頸椎退化。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專家醫生評定原告人蒙受的永久性損傷分別為4% 和1%。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評定為港幣 $225,000
  • 在另一未經彙報案,原告人遇上交通意外導致胸壁受到挫傷和頸部扭傷。永久性損傷評定為3%。儘管需要戴頸托大約六個月,他隨後可重新上班。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評定為港幣 $180,000

法官在考慮過原告人的傷勢和所蒙受的痛楚、其後接受的治療,及整體情況,並有關之案例後,認為原告人傷勢的嚴重程度低於以上援引的案件,但較接近胡創荏 案,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的賠償評定為港幣 $150,000

審訊前收入損失計算方法

的士司機車資收入爭議

第一個爭議點是,到底原告人每日車資收入平均金額是否可信。原告人在庭上作供時,進一步解釋,意外前他每日大約接載5-6個客次由市區往機場,因為在機場排隊等客時間較長,回程時她不會在機場接客,反而到東涌一帶等客。有時如果市區有要求,便會空車出市區再接客。被告人質疑,原告人每日根本不能做5-6個機場客次那麼多,時間亦不容許。本席接納原告人律師的陳詞,認為被告人的質疑太籠統,畢竟每日平均車資收入只是一個平均數,每個客人上車地點,時間,路面情況,和周圍環境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被告又質疑,原告人聲稱的月入可觀,理應需要報稅,但原告人沒有提出任何文件證據證明收入。不過,沒有文件證據只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在本案,原告人是駕駛著的士遇上交通意外,沒有證據質疑原告人不是從事的士司機行業。原告人亦提供文件,證明的士每月供款記錄。雖然原告人沒有提出任何文件證據證明收入,但原告人依賴運輸署發出的一封信函,顯示市區的士司機平均每日賺取車資,剩收入平均每日 $1,290,工作日數平均每月26.9日。原告人稱每日平均車資收入,並無不合理之處。

原告人索償的審訊前的收入損失包括141天病假的收入損失、和復工後因意外導致的收入減少的差額。首先,病假的收入損失方面,原告人獲發141天病假。這些病假乃由醫院醫生和私家專科醫生發出,原告人亦有呈遞有關病假以作支持。法官接納141天病假為合理的。

有關病假工資損失,法於在庭上就原告人計算收入損失的公式和背後的理念提出詢問,質疑為何車會供款需要在原告人淨收入中扣除。原告人代表律師及後修訂其病假期間的工資損失計算。這兩個計算公式不同之處在於車會供款HK$25,526是否屬於原告人營運的士的開支,是否需要扣除。法官認為,原告人自己持有的士,不須繳付租車,他將收入用作購物或是供車是她自己的選擇,不應將供款作為營運的士的開支。法官認為,原告人代表律師在庭上的計算方法較為合理和公平。原告人代表律師理應在《經編正的損害賠償陳述書》列出上述計算方案,甚或在聆訊前申請修訂陳述書。由於此計算方法不涉及援引新證據或證據修訂,而且計算方法較為合理和公平,法官批準原告人代表律師在聆訊時才提出。基於上述原因,法官接納原告人在141天的病假的工資損失為 $150,870

律師處理交通意外案件的重要性

貨車司機須賠償金額總結

的士司機的損失共$365,670

(1)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便利$150,000
(2)審訊前的收入損失$200,870
(3)專項損害賠償$14,800
 合共$365,670

交通意外律師的重要性

雖然部分情況下乘客可自行向保險公司索償,但若涉及:

  • 嚴重人身傷害
  • 法律爭議責任不清
  • 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俗稱「踢保」)

尋求律師協助會更有保障,避免自行處理時因程序不熟而蒙受損失。

HKASKLAWYER

何時必須聘請律師?

  • 嚴重事故或重傷:涉及龐大醫療費或長期康復。
  • 責任複雜:若涉多車相撞或責任爭議。
  • 程序繁複:當事人不熟悉法律程序,律師可確保協議條款合理。
    交通意外索償律師

    Jennifer Lee & Co., Solicitors 成立於 2004 年,致力為客戶提供專業且優質的法律服務。本著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宗旨,確保客戶的最佳利益,力求以快捷、高效且具成本效益的方式,為客戶解決法律問題。

    交通意外索償注意事項

    尋求律師協助會更有保障,避免自行處理時因程序失誤而蒙受損失在香港

    常見問題(FAQ)

    乘客遇到交通意外受傷後,第一步應該怎樣做?

    應立即確保安全,然後檢查自身及其他乘客的傷勢,如有需要立即致電 999 報警及求醫,同時拍照及收集證據,為日後索償提供依據。

    如果交通意外後沒有明顯傷勢,還需要去醫院嗎?

    建議仍然求醫,因為某些傷害(例如頸椎或腰部損傷)可能在數日後才顯現,早期檢查有助記錄傷情及保護索償權益。

    交通意外乘客索償有沒有時效限制?

    一般必須在事故發生後的三年內提出索償申請,否則可能喪失法律追討權利。

    交通意外乘客可以索償哪些項目?

    常見索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交通費、收入損失、復康治療開支、精神損害及痛苦賠償(PSLA)。

    交通意外索償金額如何計算?

    香港法庭會參考過往案例、醫療報告及傷勢嚴重程度來判斷,例如頸痛可獲數萬元,嚴重骨折或長期影響則可能達數十萬元或以上。

    乘客是否可以自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

    如果事故簡單、責任明確,乘客可自行處理;但若涉及多方責任、嚴重傷勢或保險公司拒賠,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什麼情況下必須聘請交通意外律師?

    當事故涉及嚴重傷亡、責任爭議、保險公司踢保、或賠償金額龐大時,聘請律師能保障程序及協助爭取合理賠償。

    如果雙方已簽署和解協議,事後反悔怎麼辦?

    當事人可以嘗試重新談判,若仍無法解決,最後可考慮透過法律訴訟,由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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