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傷亡賠償

各類傷亡民事索償案例資訊
參考以往案例

追討交通意外賠償應留意的事情

香港法庭判案係以案例為基礎,一般來說賠償金額都是有依據,絕不可隨口噏當秘笈。正式入稟法庭展開民事索償前,必須先以規定的書信形式向對方發出申索信,一般會建議申索人在展開訴訟前先對賠償金額進行評估…根據《時效條例》,當提出申索,時限是由意外發生的當日起的三年…要注意在民事索償取得賠償後,要將TAVA賠償全額歸還社署

私家車被尾隨的士撞到

一宗交通意外賠償數額的爭議,意外發生地點是沙田圍路與沙田路交界。被告人衝紅燈,以致正在右轉的原告人急停,他的私家車被尾隨的的士撞到,引致原告人受傷;法庭裁定被告人須負法律責任,數額有待評估;此案的一大疑問,為何原告人沒有報稅及強積金紀錄,法庭認為他能夠提供滿意的解釋,以現金出糧,老闆不報稅及不供強積金,亦不願出庭作證

襲擊他人被判懲罰性賠償

原告人:由大律師代表 被告人:沒有律師代表,親自出庭應訊 證據的分析 賠償金額 痛苦和喪失便利的賠償 收入損失的賠償 失去工作能力的賠償 總括 訟費 根據被告人繪劃的現場圖,圖中茶几與他所坐的沙發相距不足2呎,而茶几的濶度是2.25呎。他跌倒在地下的位置與沙發至少有4呎的距離。他說他當時“向前衝”一步或一步半,跨不出個位便已抵達他倒下的位置;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因為他會被茶几阻擋。...

餐廳內滑倒受傷手腕骨折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出庭應訊;背景及原告人證供痛楚、疼痛及生活不便的損失喪失謀生能力將來的工作收入損失專項損害賠償總括利息及訟費原告人在餐廳內滑倒受傷,手腕骨及一條小骨折斷,接受了接駁斷骨手術。兩年後入稟本案向被告人索償。。原告人受傷後,需要吃一些滋補食品,包括冬蟲夏草、雞等約花了10,000元,但沒有任何單據支持

被私家車在斑馬線撞到而受傷

原告人在荃灣大河道被一部私家車在斑馬線撞到而受傷。被告人裁判署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而被裁定有罪;雙方達成協議,被告承認他需要對原告的受傷負上責任;背部脊骨受壓的時候,會感覺痛楚,這些情況出現於晚上睡眠,背脊受壓、駕駛時因長時間坐在司機位上,背部受壓,感到痛楚,尤其是在扭軚盤的時候及睡眠的時候,以及與他的妻子行房的時候

認識普通法人身傷亡賠償

人身傷亡(無論是交通意外抑或工傷)是指一個人未有以合理的謹慎方式對待另一個人而造成的一種民事過失,往往涉及疏忽。人身傷亡有時指身體上的損傷,也有指心理上的傷害。

被狗襲擊受傷提出民事索償

一名住在元朗的幼稚園校工,住在元朗八鄉,正在工傷休息期間,因為與一家茶餐廳東主稔熟,儘管身帶手肘、腰椎及肩膀的工傷,也義務幫助茶餐廳的東主,送外賣早餐給顧客。期間,一名熟客的家距離該茶餐廳有數百米,原告人攜着餐飲,步行送外賣到客人的家。當打開鐵閘少許,以進行交收的時候,屋內一隻北京狗跑出門外,把原告人的小腿咬傷…

多車連環相撞應怎樣處理

除非有例外情況,駕駛車輛撞向前方私家車、的士或貨車,通常都會被視為不小心…多車連環串燒車禍意外後,車主們對於責任誰屬,一律都會交由警方作出調查和法庭判決最終責任…被撞的車主就可以根據法庭判決向肇事車主要求賠償。發生意外後,必須在24-48小時內去睇醫生,清楚告訴醫生是因為發生交通意外而受傷,記錄低曾發生交通意外

交通意外導致傷亡的賠償責任

港鐵發生出軌意外,如果當時在車廂內受傷,是否可向地鐵公司提出民事追討賠償?馬路上與的士、小巴、巴士交通意外,應該點樣先可以保障權益,討回理公平的賠償;不涉及傷亡和政府公物的輕微交通意外,可以自行與其他涉事司機進行和解;若唔肯定責任歸邊個及詳細意外過程,急於向警方落正式口供,可能會變成被對方提出索償,瀏覽區域法院案例了解

民事訴訟程序簡介

法律程序的主要步驟包括:原告人發出傳訊令狀,被告人必須於限定時間內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時限屆滿後的 28 天內,將抗辯書和反申索書送交法院存檔和送達原告人,將答覆書及回應反申索 (如有反申索) 的抗辯書送交法院存檔,取得要求作指示的傳票,訴訟各方可透過調解以解決爭議,以文件清單形式向對方披露與案件有關的全部文件

交通意外民事索償律師

當遇上交通意外而導致受傷,市民都可因應自已的情況,決定是否諮詢律師,分析案件責任問題,是否涉及疏忽,就賠償項目及金額,給予意見; 除此,律師亦會代表你與對方肇事司機及其第三者保險公司,進行談判或入禀法院提出索償。

律師費

民事索償案件中,律師一般都會為傷者進行初步評估,除了一般有提供免費初步諮詢服務的律師樓訴訟主任,傷者通常只需先付律師費按金,一般情況下金額由數千元至一兩萬元不等,餘額在官司勝訴後,由被告一方支付;在某些情況下,代表原告律師都會向對方第三者保協公司索取。原告人亦可能可申請法援,收費詳情可向你的索償律師查詢。

廣告

何氏律師事務所

工傷索償

交通意外

疏忽賠償

包攬訴訟是犯法行為

包攬訴訟的定義,用一般市民的字眼來形容, 是指有人干涉一場訴訟並瓜分賠償。

所謂瓜分賠償,意思是按百分比收取法庭所判決的賠償金額,而非按照律師的工作時數收取律師費。依照守則按時收費的律師,即使沒有預先收費,也不是包攬訴訟。

在香港進行訴訟,律師的收費是按照律師的工作時數收取律師費。律師行是可以不預先收取律師費,在沒有瓜分賠償的情況下只收按時計算的律師費在法律上不是包攬訴訟。

香港司法制度是基於公平公正原則,法官在訴訟雙方持不同意見的律師協助下,就每一個案件分析審視案情,然後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律師的責任,是依據表面證據成立,幫助市民客戶處理申訴案件,最終決定是否賠償及怎樣賠償,則是由法庭裁決。

 

為市民提供免費諮詢

交通意外索償網是一個中立的案例資訊平台,幫市民更方便瀏覽各種情況的工傷訴訟案例;同時為增加律師樓向市民提供專業服務的渠道,歡迎合作查詢或廣告贊助。

p

免責聲明

本網站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訊絕不構成任何的法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閣下不需依賴於本網頁提供的內容。如果市民大眾需要正式法律諮詢,建議委任勝任的律師爲你提供意見。